河南省政府发布公告
时间:2025-06-24  浏览次数:663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根据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规定,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,经依法审查,现将河南省省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:

  因机构调整、职能变更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颁布、修改、废止,致使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、分立、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,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省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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