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不敢谈”到“会商量”,职工权益保障全攻略!集体协议不是“纸上谈兵”!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推出三期实操指南,手把手教企业、职工“谈出实效”。本期聚焦“集体协商”核心要点,助您迈出集体协商第一步!
集体协商不是“谈判桌上的对抗”,而是职工方代表(工会牵头)与企业方围绕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、职工培训等权益问题“平等对话”,最终签订书面协议,保障双方权益,实现“有事好商量”的民主机制。
国家法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明确协商权,工会可依法“撑腰”。
地方规范:天津市出台《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《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,细化协商流程,让职工“敢谈、会谈、能谈成”,并监督履行情况。
新业态覆盖: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》对外卖、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也有专属规范,配送费、抽成比例、极端天气补贴都能谈!
背景:2024年,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女职工占比76%,部分教师因孩子中高考压力大,希望灵活调整工作时间。